第三章 永不消失的藏獒精神(3)

藏獒的精神 · 13,669

藏獒精神:完成文学的思想使命

前些日子在青岛坐出租车,司机是一个看上去很朴实的中年人,他说:“我在报纸上看到过你,你就是写《藏獒》的那个作家?”过了一会儿又说:“现在的人哪个不是狼,我也是狼,你卖书就卖书嘛,说狼干什么?”我很奇怪,他一个开出租的怎么就变成“狼”了,而我连坐出租车都能遇到“狼”,心里突然滋生出一种害怕来。面对司机,面对满街的人流和车流,我突然就说不出话来了。我被一种清醒的悲哀牢牢钳制着,我很想告诉他:许多把自己当成狼的人,其实都不是狼,而是羊。

有三个问题始终困扰着我:一是为什么反对我批判“狼文化”的人,往往并不是“狼”,而是一些备受“狼性”伤害的“羊”?是不是连“羊”都觉得应该让“狼文化”遍行天下呢?二是为什么我诚实地表达自己对“狼文化”的反感,会被很多人包括那个普通的司机看成是功利之举呢?固然我是借着《藏獒》和《藏獒2》的出版在发表我的看法,但如果没有《藏獒》和《藏獒2》,我有批判“狼文化”的资格吗?我有抑“狼”扬“獒”的平台吗?在一个虚饰、虚假、虚伪的世界里,我们怎么样才能相信一个人的真诚呢?难道连真诚本身也成了作秀和哄炒的代名词吗?真诚地生活、真诚地说话,本来应该是人生在世最起码的要求,现在居然荒诞了,变成一个怪物了。三是为什么我们大家都习惯于营造一种可怕的冷漠气氛,为什么我们对明显恶劣的精神现象和文化现象失去了修正的冲动和干预的兴趣呢?难道“狼文化”已经成了我们的心理定势,就像吃饭睡觉一样稀松平常、合情合理,而没有任何贬褒的价值了吗?我有一个朋友,是做教授的,有一天打来电话说:“你最大的问题是不能面对现实,现在都什么时代了,谁还听你批判‘狼文化’?”

从现实来看,“狼文化”确实有其土壤。它完全无视人之为人的基本行为准则,公开提倡弱肉强食、贪得无厌、损人利己、无信无义的强盗哲学、市侩哲学,把狼子野心当作人的正常之心,视弱者为草芥,置弱势人群于不顾,是极端利己主义的恶性膨胀。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所谓“狼文化”与狼这个物种毫无关系,很多坏提倡、坏主意、坏思想都是人强加给狼的。比如,狼的贪婪只针对食物,是生存的需要,它要活下去就必须这样。人的贪婪则表现为骄奢淫逸、损公肥私等。狼在现实中越来越少,几近绝迹,是自然中的悲剧角色,“狼文化”却大行其道,是社会中制造悲剧的角色。这是动物的悲哀,也是人类的耻辱!

“狼文化”首先是对狼这个物种的侮辱、强奸和歪曲,其次才是对人类社会和道德标准的践踏和戕害。所以我在《藏獒》三部曲中用很多笔墨写到了狼,既写了狼的荒野原则——凶狠残暴,也写了狼温情脉脉、义气多情的一面。这说明我对狼这个物种没什么偏见,我只是对“狼文化”有批判的态度。在《藏獒》中,我虽然也写到狼,但篇幅很小,批判也是很概念化的批判。但在《藏獒2》中,我对狼的写法由以前的形而上变成了形而下,由概念化变成了形象化。作为一个群体出现的狼,不是只有一种表现,有好的也有坏的,还有中间状态的狼。草原上的人都说,狼是“千恶一义”的动物,也就是一千匹恶狼中必有一匹义狼,或者说,狼做了千件恶事之后,必有一次义举,这匹义狼在哪里?这种义举是什么?我想有所表现和挖掘,以便多层面、多角度地表现狼。到了《藏獒3》,狼与藏獒甚至成为自然和人类对峙的伙伴。

“狼文化”——这个獠牙狰狞的所谓“文化”,绝对是法西斯主义的。它起源于中国传统文化中最腐朽的那一部分,比如封建礼教。鲁迅的《狂人日记》就是对“吃人”的“狼文化”的批判,“救救孩子”也是从狼性十足的腐朽文化中拯救民族灵魂的呐喊。比如在《藏獒2》里,有壮狼以弱狼、小狼为食的故事,这肯定是动物行为,是狼生存所必需的野性原则,是艰难的生存条件逼出来的极端行为和扭曲表现。狼吃了弱狼、小狼以及死狼,才能保证壮狼的生存和狼群的不衰,这种行为典型地代表了狼性,尽管是可以理解的狼性,但要是把它变成人类的“生存法则”,那就惨了!狼性对人性的反动,由此可见一斑。

与“狼文化”相对立的,就是我在《藏獒》三部曲中张扬的“獒文化”,也就是我所认同的藏獒精神,这是我在《藏獒》系列里不遗余力地描写的。藏獒精神指的就是一个人的道德风貌和行为举止。首先要做到不卑污、不虚伪、不贪婪、不阴险、不弱肉强食、不损人利己,这是我们为人处事的底线,藏獒的行为举止恰好给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底线;其次要勇敢面对一切丑恶,忠诚于你的事业、爱情、理想、信仰,不受别人的欺负,也不欺负别人,懂得秩序,讲究规则,舍己为人,公正廉洁,有恩必报,光明磊落。这是一个比较高的标准,但决不是高不可攀,努力之下一定能做到,就像藏獒。

我崇拜精神,我选择文学是因为它最能展示人的精神世界,最能挖掘人类精神中最后的阴暗和最初的阳光,也最能让我的精神崇拜得到寄托和延展。真正的文学必须具备一定的思想含量,要有精神的普世性和手法的通俗性,还要转达作者独特的生活经历和生活感受,它体现着社会普遍认同的良知,同时又氤氲着理想主义的冲动和生命不灭的火焰。藏獒精神是最能传达我的人生理想的旗帜。

说实在的,选择藏獒这种题材是我表达内心世界和实现理想的一种方式,是我个人情感的总结。有很多人问我为什么写藏獒,其实这跟我养过藏獒,熟悉它们的生活习性,似乎并没有太直接的关系。我在青藏高原生活了四十年,一个汉族人和藏族人在感情、生活上已经融为一体,在所有方面都没有什么区别的时候,你必然觉得那个地方的一切,包括狗的生命,都是你生活的一部分了。这种情感的驱动是促成我写藏獒的原因。1996年,我因为工作关系来到青岛,在海边仰望青藏高原,我才知道,什么是我应该记住的,什么是我应该牢牢抓住的,什么是我应该无法忘怀的。离青藏高原越来越远了,对她的那种感情却越来越浓了,这种感情是我写作的最好状态。我和那个地方有一种天然的联系,也许是一种比较神秘的东西在里面。

另一种思考就是藏獒与藏族文化的关系。我写藏獒就是想宣扬一种道德的力量,这种道德力量就是藏族文化的核心。藏族文化大体可以分为三个境界:首先是世俗层面的境界,它告诉你,在什么层面上才是有益的、高级的,才是有利于你自己的。比如说你不能做坏事,你必须善良,必须虔诚地拜佛,才能脱离苦海。这个层面就是在告诉人们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行善,来世你就会变成一个恶鬼,一个畜生。其次精神层面告诉你,除了脱离苦海,你还可以进入佛的境地。经过你的努力,你可以摆脱轮回对人的束缚。这个追求是对每个活佛、喇嘛提出的要求。第三个境界也是最高的境界,无论是活佛还是普通人,都要有一颗菩提心去普度众生。不光让自己做个好人,也要让所有人做个好人。不光自己获得幸福,也要让所有人获得幸福。

有时我们会觉得一个普通人背负着这么宏大的目标有些空泛,其实这些东西并不是说教。信仰的出现会把人的灵魂托举到一个很高的点上,它让我们看到那个灵魂时,我们会发现那个灵魂就是我们自己,那我们就朝着自己的灵魂去努力走下去。现在人的所有需求都是从物质角度出发,所以才会患得患失。而藏族文化是把人的心灵和灵魂作为服务对象的,它告诉我们,我们追求的不是金钱、物质利益,而是幸福,而这种幸福其实就是一种感觉。我感觉幸福就是幸福,有时跟物质有关,有时又跟物质无关。在西藏,因为有信仰,人们更能体会到幸福的本质,更能饱满而充实地活着。它觉得人的追求,活着的目的是精神的,在精神上幸福,是真正的幸福。这是当代人所缺乏的,也正是藏族人所拥有的。

这样说来,我写《藏獒》,就是期待社会的道德回归与信仰重建了。这其实是一个不可期待的梦。在我的梦想里,有着理想人格的模式,有着好社会、好生活的模式,我不忍放弃梦想是因为我太过天真。我用我的天真写出了我的《藏獒》,天真地希望别人能和我一样把复杂的现实变成单纯的人格修炼和自我完善,以此对抗邪恶与诱惑。我在书中写到了藏传佛教,藏传佛教的精髓就是修炼和抗衡邪恶,所谓金刚不坏之身就是能够抵御任何诱惑,使自己变成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以此来感染自己的环境。我以为在当下,一个人最最要紧的就是独善其身,在你自己发表匡救世界的大论,谆谆教导别人的时候,首先要检点一下自己,“修身齐家”做的怎么样。藏獒是修身的样板,它的舍己为人、大公无私、光明磊落、勇敢忠诚等品质都是出于本能,一个人能够把这些品质修炼成本能,那才有资格和底气去“兼济天下”,去做一个精神使徒应该做的事情。启蒙者的艰巨任务首先是启蒙自己,或者说首先是接受别人对你的启蒙。

有人说《藏獒》系列有重塑国民性的意图。我是有过这样的考虑。富裕了,强大了,随之而来的就是你以什么样的姿态出现在别人面前,你是要让人家信任你、亲近你呢,还是要让人家感到你的威胁从而害怕你、远离你?这就要靠自己对自己的塑造。一句话,要用优质文化重塑国民性,创造中国人的新形象。重塑国民性包括三点:一是形象的重塑,二是心理的重塑,三是人格的重塑。其中人格的重塑是最最重要的。在这里,提升道德的底线是重塑国民性的关键。我们不是狮子、老虎,因为狮子、老虎尽管威猛却没有亲和力,也不讲忠诚,“狼”作为精神符号就更不值得一提了,它是自私而贪婪的。也不能是大熊猫、藏羚羊,因为它们太懦弱,百无一能,只能让人欣赏和保护。我们只能是藏獒,他勇敢而忠诚,威猛而柔情,该出手时就出手,同时又严格遵守着规则和秩序。藏獒从来不会跑到别人的领地、别人的家里去威胁人家,咬人家,它只是很安分地守候在自己的领地、自己的家门口。如果有谁进入了它的领地,侵害了它守护的羊群、牛群,它会毫不迟疑地扑上去,一口致命。它既让我们敬畏又让我们信赖,既不妄自尊大又不妄自菲薄,充分体现了人性中的阳刚之气、悲悯意识和人道精神。

有人提出以“獒文化”PK“狼文化”的口号。这样PK完全是一种无奈的反抗。它说明藏獒和狼都可以自成一体,跟谁也没有关系。但作为文化,它们却是冰炭不容、针锋相对的。狼文化是霸者的文化,獒文化是平民文化,是仁者和弱者的文化。弱者需要保护,找谁呢?找藏獒。藏獒在这里是一个公正道义、舍己为人的符号。对那些不得不做羊的人来说,他还有两种比较可靠的选择:一是寻求藏獒的保护,二是慢慢地让自己变成藏獒,来遏制狼道的横行,而不是心甘情愿地一辈子就做一只可怜兮兮的羊。我反感泛滥成灾的狼文化,反感狼性的思维方式和行为准则,我对此毫不掩饰。所以用这样的“獒文化”去PK“狼文化”,我是认可的,这样我们才可以厘清很多问题。

一个企业家、一个商人自然可以把“兼并”、“收购”、“牟利”的“狼性精神”看成是成功的标志,但如果他同时又是一个“藏獒精神”的实践者,是一个保护弱小、帮助他人和奉献社会的慈善家,那就不仅是企业的成功,也是人格和形象的成功。而人格和形象的成功,才是一种高境界的成功。有个企业家对我说:“你的《藏獒》给我的启示是这样的,现代社会的竞争现实并没有要求我们人人都变成狼,也就是说能够大块吃肉的并不一定是狼,你作为一只藏獒,在坚守道义、维护公正的同时,同样可以吃到该吃的肉。”企业的亲和力决不可能来源于狼,老板都信奉了狼道,哪个员工愿意跟你干?哪个同行愿意跟你谈生意?又有哪个消费者愿意信任你?即使是激烈的竞争,那也是符合规则、讲究诚信的竞争。而“藏獒”的意义就在于你既可以是勇敢智慧的,也可以是忠实可靠的;你既可以做到该出手时就出手,也可以做到光明磊落,情操高尚。一句话,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还有职场,在现代生活中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领域,职场上的人如果都变成了狼,那谁还敢聘请雇佣你?当然你也不能是羊,羊太可怜、太无能,只能心情愤懑,而不能有所作为。但如果你成了一只忠诚勇敢、无私无畏的藏獒,那就可以无往而不胜了。让企业和职场去体现一种藏獒精神,一种文化獒性,做到做不到还很难说,但至少在文化理念上应该这样。

我觉得狼与狼共舞既没有意思也没有意义,人与狼共舞才有意思也才有意义,也才能体现一个人的胆略、智慧、气魄、技巧、章法等等。当然你可以认为企业的竞争理念和服务理念是分开的,竞争可以是狼,服务可以是獒。但我以为企业的竞争说到底是市场竞争,而左右市场的关键是消费群体对企业整体人格的认可,是社会消费心理对企业形象的信赖,这种认可和信赖一旦物化,就变成了用自己的钱换你的产品。没有人愿意信赖一匹狼,这一点东郭先生的故事早就警醒过我们了。狼与狼共舞的理念,无论出于商战的谋略,还是出于文化的建树,都是失败的。任何成功企业的灵魂都应该是真诚,而真诚跟狼丝毫没有关系,没有一匹狼是真诚的;而所有的藏獒都可以是真诚的化身,他们既勇敢又真诚。《藏獒》的灵魂就是勇敢而真诚。

在这里我想提醒人们注意“狼文化”对人的精神的危害,提醒那些信奉“与狼共舞,必先为狼”的企业注意,企业提倡什么,以什么样的精神符号营造自己的形象,是关乎企业生死存亡的问题。任何一个企业,不管它生产和经销什么,它的理念的核心都应该是“创造”与“诚信”。而藏獒恰恰就是“创造”与“诚信”的化身。藏獒比狼更勇敢、更威猛、更讲究团队精神,也更重视领导人即“獒王”的作用,它们是气魄惊人、勇往直前、创造开拓的先锋。同时藏獒又是忠诚的代言,老板要忠诚自己的事业,企业要忠诚自己的客户,产品要忠诚市场,营销手段要忠诚消费者。同时在企业内部,员工要忠诚企业,忠诚你所信赖、值得忠诚的领导人,要勤勉,要坚韧,要独挡一面;老板也要对得起员工,要像藏獒那样信任他们、保护他们、帮助他们,提高他们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忠诚永远是双方的,藏獒忠诚于人,前提是人也忠诚于藏獒。

我在《藏獒》系列中既写了藏獒对人的忠诚,也写了人对藏獒的忠诚。人和藏獒是平等关系,而不是主子和奴才的关系。这样的忠诚是崇高的,是“獒之为獒,人之为人”的出发点。忠诚的另一种说法就是诚实、公信、义气、正直。诚实的人,讲信用、讲义气的人,正直向上的人,难道是奴性十足的人吗?我再说一遍,人是獒的主人而不是主子,獒是人的朋友而不是奴仆。

我焦虑于一种道德拯救和精神建树,但又感到势单力薄,艰难万险。现在的人,包括许多作家,把道德看得很低,不屑于去写道德层面的东西。其实道德成就大师,许多大师都是把道德表现作为了终身追求的事业,他们不光是文学大师,更是精神大师,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他们的榜样告诉我们,作家必须要有自己的人文关怀,什么最薄弱、最缺失,他们就应该关注什么,普世的原则才是写作的原则。我对人类社会的隐喻既是道德的,更是精神的。把“道德”和“精神”加起来,就是作家应该坚守的文学精神。它的内涵一是深度关注现实,二是高度建树理想——这个理想既是人类理想,也是一个人的人格理想。

《藏獒》和我过去的作品更多的是不同,这个不同在于:我把写作的注意力第一次集中在了小说文本的艺术营造上,集中在了文学母题的表达上,而过去我更多地注重对社会和历史进行属于我自己的观察和剖析。有个批评家说,《藏獒》更像一个江湖,一个充满侠肝义胆、万丈柔情的武侠世界。其实根本不在于你是否意识到自己在写武侠作品,而在于你骨子里有没有侠气。我觉得我是有一点的,写着写着一不小心就流露出来了。侠肝义胆是上帝给我的精神养料,当我在生活中很难做到时,就自然而然地表现在了小说里。换句话说,仗义行侠既是我的寄托,更是我的影子,它寄托了我的人格理想,我也许做不到,但我绝对崇尚。我有时候想我要是变成一只藏獒,就不怕做不到了,藏獒在舍生取义的时候,决不会瞻前顾后。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正气凛然,出手不凡,那是多么痛快的人生啊!相比之下,我们所有的人都活得非常窝囊。

当然藏獒的故事构成了完整的三部曲,这三部描写的重心是不同的。《藏獒》中人与藏獒从疏到亲,是一个良好的缘起;从残酷到和平,从冷凉到温暖,人性在追问中惭愧地看到了自己的缺失,又在对比中得到了獒性的补充。《藏獒2》的重点在于生命的关系和自然的平衡,也是人为的因素让物种愤怒,战争爆发,生存艰难,矛盾重重。生命必须强悍壮实、勇敢坚定、锲而不舍,才有可能活下去。我想告诉读者,牺牲了自然,也就等于牺牲了人类自己;生命是个互相关联的现象,没有一种杀害会逃脱被杀和自杀,人、獒、狼的关系就是这样。《藏獒3》是人类弱点的大暴露,有人性和没人性都可以用合理的形式来表现,人的优胜就在于他可以在良善和残暴之间作出选择并对丑恶加以抵制;你放弃了对光明美好的选择,也就等于放弃了人性。人可以是狼,也可以是藏獒,而藏獒却永远是藏獒。在环境突然恶劣,生活必须残酷的时候,藏獒的天性依然不变,人却可悲地背叛了藏獒,他们对藏獒的驱使,是魔鬼的驱使,不是上帝的驱使。我尊重历史和膜拜环境,当这种历史和环境需要用人、獒、狼的战争让我们刻骨铭心时,我的疼痛就在于我别无选择地写出了流泪淌血的必然结果。我会永远赞美忠诚和勇敢、道义和良知,但有时是哭着赞美。在《藏獒3》里,草原上的人、獒、狼都参加了“文革”、“武斗”,人、獒、狼都作出了巨大牺牲,可就是不明白它们为什么要有牺牲。历史是残酷的,我写《藏獒3》的目的,不是为了让我们记住历史,而是为了告别历史。任何一种告别都可能伴随着惨痛,尤其是用挽歌的形式告别藏獒、告别草原。

总之,在作品里,我试图把獒性、狼性、人性、佛性结合起来,放在一个共生共存的坏境里,完成一种文学的思想使命。用时间来说话吧。

再让我们期待一次未来

这些年我去北京,总是喜欢囚在《当代》编辑部(以下简称《当代》),那是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后楼。在许多著名的院子里,后楼都是领导干部的所在。但在著名的朝内大街166号院子里,它却是《当代》。所以尽管后了又后,倒比前楼热闹开放些。对我来说,这是一个有话可说,有书可看,有杂志可拿,有饭可吃的地方。这最后一点尤其重要。临到中午,《当代》人总是从订餐的饭店里拿来盒饭,坐在沙发之间到处都是书、报、杂志的拥挤的房间里,围着茶几,吃着,聊着。他们知道我吃素,给我的盒饭里一丝荤腥都没有,感觉爽口而清净。当然也有宴席,但我常常忽略那是为了给我接风,散场后才意识到,念头一闪,又忘了,记牢的还是那素素的盒饭、无所拘束的聊天。

除了吃饭,还有穿衣。那次去北京参加一个隆重的集会,人家要求正装出席,我却吊儿郎当穿着T恤进京,而且是无领的那种。所有人都是西装革履,你怎么可以鸡立鹤群?《当代》的杨新岚拿来她老公的西服,新的,号称“你们两个身材差不多”。一穿,裤子宽得能装我一个半肚子加三条腿。那也得穿!可小杨拿了西服,却忘了领带。她东跑西颠要了一条来给我披挂上,突然又傻了:大家都不会打领带,连北大毕业的新生代编辑石一枫也不会,连时尚女生徐子茼也不会。说是清波会,好不容易等来了,他却呵呵笑着说:“不会,不会。”神情是落拓不羁的,暗藏着一丝对西服领带的嘲讽,似乎不会才是自豪的。恰好清波爱人也来了,在我脖子上比划了几下,满怀希望她能打好,结果发现她不是在打领带而是在系丝巾。昌义更不会了,还兴高采烈地总结一句:“这就是《当代》。”又不甘心地解释道:“这帮人曾经也是会打的。”他的意思是:西装作为“奇装异服”的时候,我们穿过,后来人都西装了,我们也就不“尿”它了。但现在不是总结历史的时候,现在必须立刻把领带打好。为了不尴尬,我说:“奇了怪了,那么小的时候打过的红领巾,一辈子都忘不了,可是领带,也算是改革开放的成果吧,一晃眼就忘了。”好在人文社人才济济,终于从发行部来了一位青年,翘起指头三下五除二搞定了。就这样他们不怕麻烦,把我捯饬成了一个干部,使我可以翘着尾巴出现在北京的大街上了。

《当代》就是这样一帮不会打领带的当代文人在打造经营。脱略形骸的文人习气,从容自若的处世姿态,让他显得开放而松弛。你瞧他一身正装,有板有型,脖子上却是没有拘束的,想吼什么就吼什么。所以像我这个粗放的、直率的、独野的作者,便也有了一席之地。还说领带,穿西装打领带的文学太正式,像场合里的朗诵;不西装不领带的文学太随便,好比插了葱的猪嘴,被厚道的人们说成了象;有西装不领带的文学似乎刚刚好——要先锋那是怀旧的先锋,要时尚那是积淀的时尚,要历史那是当下需要的历史,要文化那是可以发行的文化,这大概就是《当代》的模样。不堕“常边”,也不堕“断边”,中道即佛道。

喜欢囚在《当代》,还有一层意思,那就是羞于见人。这些年我逃避了多少约见和约稿已经记不清了,每一次逃避的成功,都让我歉疚;有时是见了面吃了饭再逃避的,那就更是歉疚得要死。想一想被我回避的那些朋友,大都也是办杂志、搞出版的,我本事太小,写得太慢,总不能老是许愿而不兑现。想做一个守信的人,就只能不赴宴,不许愿,老老实实的。有就有,没有就没有,许了第一个,就勇嫁到底。朋友们,我是得罪了你们的,在这惨淡动人的恳挚里,有你们的宽宥和谅解,那就是我的阳光。

就在囚于《当代》的某一天,昌义问起我《藏獒3》之后的计划,我谈到了仓央嘉措,谈到了“伏藏”,但当时我并没有确定这一定就是我的“下一部”。昌义听了很激动,比我激动多了,一上午都在说这个话题,吃了盒饭送我去机场时还在说。我很想把我们的谈话记下来,却没有时间,上了飞机再记,发现许多细节已经随着激动的消失而消失。但是我知道,我不能再犹豫了,就是那个香音无敌的神王、已逝的歌手——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已然是我生活的主宰了,接下来唯一要做的就是心无旁骛,专心致志。

在西藏,人们常常会进入遥远的历史,去体验内心需要的生活,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和他的情歌便是每个人的体验和经历。他是神王、诗人、歌手和情圣,是西藏所有青春男女经久不衰的偶像,是所有女子心仪的情人,是一个莲花芬芳、魅力无穷的秘密。而喇嘛们却警惕地强调着他的教主地位:我们崇拜他,就应该多念些经文,多行些善事,做一个好人。神圣的宗教情感和美丽的男女之爱被仓央嘉措融合成了一个形态,他因此成了一个僧俗共尊、妇孺皆知的人。

在我的意象里,仓央嘉措的爱情是液态的,如奶如水,它在坚硬直立的万山丛中,浇灌出了遍地的柔软和美妙。教主的地位和爱情的追求从一开始就成了灵肉抗衡的激烈比赛。但是我们知道,在所有的比赛中,爱情总是胜利者。美妙的情歌和撼天地、泣鬼神的爱情穿越时间的迷雾,抵达今天,从而使教主的身份日见彰显。遗憾的是,历史曾经全然误解了仓央嘉措,以为他是宗教的背叛者,是忤逆之僧。人们没看到信仰从来不拒绝爱,历史悠久且纷争不休的宗教,正需要爱的洗礼。和世界上其他宗教不同,佛教营造的不是外部环境而是心灵世界。心灵在肉体深处,于是就有了通过肉体来表达的心灵之爱。这便是仓央嘉措爱情的起源。

仓央嘉措是一个悲壮的胜利者,他付出了达赖喇嘛的地位和权力,付出了生命,却用爱情与情歌,把灵魂推向了辉煌与永恒;用惨烈的命运,让整个西藏为他疼痛。忧伤的西藏为了一个活佛的爱情悲剧而愈加忧伤。可以说,由于仓央嘉措的存在,整个藏传佛教变得温情脉脉,人民不是原谅了他,而是放逸了他,激赏了他。西藏的信仰因此而深广,狞厉的神像背后,严格的戒律之下,不可遏止的,是巨大的爱情温暖。有了仓央嘉措,西藏每天都是情人节。这个来自民间的歌手和来自天上的诗人,用脍炙人口的诗歌宣布了爱情的发生,并以此教化他的人民,培育着天地间最美好的感情。

与此同时,仓央嘉措用情爱的眼泪,撕裂了理想与现实决然冲撞的严酷,撕裂了历史与宗教的刻板。宗教流泪了,是悲泪,也是喜泪。他用自己的血肉填平了凡圣之间的沟壑,让宗教与世俗一马平川;用无所畏惧的生命激情尝试了生佛平等的至高境界,实现了佛性与爱的水乳交融。他给古老而严谨的格鲁派注入了新鲜的血液,格鲁派顿时显得飞扬灵动,山高水长。这个包容而宽松的宗教,那些浪漫而朴素的教民,温暖了仓央嘉措及其情歌,弥合了西藏的裂隙——尽管历史上各个教派之间为着理念、权力、教民、属地迸发出残酷的争斗之光,但他们都无一例外地拥戴并推崇仓央嘉措这颗爱的太阳。

仓央嘉措,佛法密宗的最高修持者,永恒不衰的西藏代言,信仰的灵魂。从这个意义出发,我清晰地看见了《伏藏》的读者:

谨以此书献给:有灵魂的人和寻找灵魂的人。

仓央嘉措和他的情歌时时刻刻诱惑着我,但这并不是我写作《伏藏》的全部理由,更重要的理由还在于当下生活中日益严重的精神冲突。

精神的冲突每天都在以最激烈的方式发生着,而我们却毫无察觉。蝇营狗苟的人际以强大的力量拖累着我们,迫使我们用最明亮的眼睛去侦察最浑浊的事态。无聊纠缠着,庸俗纠缠着,乏味纠缠着。我们死了,精神早已在冲突之前就死得一干二净。这个世界上有多少行尸走肉,有多少没有灵魂的躯壳,我不敢数,一数就会把自己数进去。也许仅仅是为了当别人在清点行尸走肉时,不至于把我也算进去,我才想到了仓央嘉措,想到了“伏藏”。

《伏藏》是一本关于人与灵魂的书。灵魂就是信仰。

我是一个信仰佛教的人,一个有神论者,这本书也是表现佛教的作品。但我无意于奉劝大家皈依佛教,因为我并不认为信仰就等于宗教,并不认为皈依了宗教就等于有了信仰。人可以没有宗教,但不能没有信仰。皈依宗教是寻找一个集团,而皈依信仰才是真正的精神出路。佛说,既没有众生也没有佛,只要你积德行善,你就是佛。作为包括宗教在内的人类精神现象,信仰首先关注的是人类精神的纯洁与高尚,是虔诚的自我奉献而不是可耻的损人利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清贫、节制、利他、救度、和谐等等,而不是相反。但在我眼里,信仰正以惊人的速度向低地滑落,迷惘和无主正在成为刈害生命的帮凶,炸药呛人的热息正在销蚀所有的凉爽,人心在义无反顾地走进黑夜之后却没有迎来朝暾与云光。

没有道德约束,没有良心发现,没有神,没有魂,没有救赎,没有主宰,自然就没有诚信、包容和善良,成人之美和与人为善已是难上加难。当世界性的精神危机电掣而来时,当无数人不能用信仰保证自己拥有灵魂时,当早已沉入渊谷之底的“底线”仍然被我们践踏得七零八碎时,我找到了写作《伏藏》的现实理由。

《伏藏》中我试图表达这样一种信念——其实也是事实:用仇恨消除仇恨,永远不是我们的需要。世界的力量,能够撼动我们的力量一定是友善与高尚,是爱的思想。信仰的表现最不掺假的方式就是爱。在文学的范畴里,那些被苦难培养而超越苦难的精神追求,一定是和信仰殊途同归的,它们共同组成了人类最美好的风景,就像流淌之于江河、葱茏之于林木。雨果告诉我们:完美的人生不是没有罪孽的人生,而是有了罪孽就忏悔、就赎罪的人生。陀思妥耶夫斯基用“罪与罚”的命题拷问了人类在善与恶之间徘徊的灵魂,然后得出结论:有爱就有一切。而托尔斯泰却让我们幡然醒悟:当生存的危机、不公的待遇、贫富的悬殊已成事实,能够拯救人类的,只有爱一切包括爱敌人的博爱。为了爱的死亡是再生,为了恨的再生是死亡。爱是情感的、精神的,也是经济的、政治的,是政治的最高表现:甘地的不抵抗是爱,他因此赢得了一个独立的印度。马丁·路德·金的不抵抗也是爱,他因此实现了一个种族的梦想:平等。曼德拉的不抵抗更是爱,他让我们看到了政治可以达到的宽度,看到了一个和平的南非。

还有特蕾莎修女。

特蕾莎修女是阿尔巴尼亚人,她十八岁到印度,每天所做,就是推着小车,去垃圾堆里、水沟中、教堂门口、公共建筑的台阶上,拣回奄奄一息的病人和遗婴,以及垂死的老人,然后四处奔波,为他们寻找食物和药品。很多人把她当成乞丐和疯子,骂她打她赶她走。但当他们看到她从水沟里抱起被蛆虫吃掉一条腿的乞丐,看到她把额头贴在濒死的病人脸上,看到她从一只狗的嘴里抢下还在哭叫的婴儿,看到她把爱滋病患者紧紧搂在怀里时,他们终于被感动了。她救援的人大多数是和她信仰不同的印度教徒,她尊重他们,按照他们的信仰处理他们的后事。

她创建的仁爱传教修女会有四亿多美金的资产,全世界最有钱的公司都争相给她捐款,但她一生却坚守贫困。她的住处只有两样电器:电灯和电话。她的全部财产是一个耶稣像、三套衣服、一双凉鞋。她努力使自己成为穷人,她的修士修女们也都把自己变成了穷人。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服务的穷人才会有一丝尊严。她认为,给予爱和尊严比给予食物和衣服更重要。

她在全世界一百二十七个国家有六百多个分支机构。她用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率发展机构,仅1960年一年,就在印度建起了二十六所收容中心和儿童之家。但是她的总部只有两个修女、一台老式打字机。她的办公室只有一张桌子、一把椅子,她接待全世界的来访者总是在她的工作岗位——贫民窟、弃婴院、临终病房、麻风病院、爱滋病收容所等。来她这里服务的有银行家、大企业家、政治家、大学校长、大学生、演员、模特、富家小姐等。他们千里迢迢来到特蕾莎修女身边,做了他们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洗碗,给病人穿衣服、喂水喂饭,洗衣送药,搬运尸体。之后他们才认识到:“我们一直在躲避着人类的真正穷困和不幸,其实我们从来没有真正爱过。”特蕾莎修女的影响能使巴尔干战场交战的双方立即停火,她来了,爱来了,她要把妇女儿童从枪林弹雨中带走。尖锐的战争突然有了柔软的抒情,枪炮等待着,直到她和那些被救者离开。

1979年,特蕾莎修女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她穿着一件仅值一美元的印度纱丽走上领奖台,因为她没有别的衣服。她对台下的珠光宝气、显赫人等视而不见,她说:“这个荣誉,我个人不配,我是代表世界上所有的穷人、病人和孤独的人来领奖的。因为我相信,你们愿意借着颁奖给我而承认穷人也有尊严。”当她知道颁奖大会的宴席要花七千美金时,便恳求主席取消宴席。她说:“你们用这么多钱只宴请一百三十五个人,而这笔钱够一万五千个穷人吃一天。”宴会被取消了,特蕾莎修女拿到了这笔钱。同时拿到的,还有被她这句话感动后的四十万瑞币捐款。她一生都以穷人的名义活着,从来不穿遮体御寒意义之外的衣服,因为世界上还有许多人穿不起衣服。她一拿到诺贝尔和平奖的奖牌就问,去什么地方可以卖掉它,因为那些穷人需要的不是奖牌而是食品和衣物。

特蕾莎修女去世后,印度人说:“我们的母亲去世了。”所有人都跪了下来,跪下的人群里还有印度总理。当遗体经过大街时,两边楼上的人都奔跑下来,因为他们——无论达官贵人还是平民百姓,谁也不敢站得比她更高。印度总理说:“她是少有的慈悲天使,是光明和希望的象征,她抹去了千千万万人苦难的眼泪,她给世界带来了荣誉。”人类固有的罪恶——贪婪、虚伪、享乐、骄傲、虚荣等等,在特蕾莎修女身上没有一丝痕迹,有的只是被她一生奉行的名言:“你们要彼此相爱。”

我把特蕾莎修女的故事讲给一个喇嘛听,喇嘛说:“你不知道,你说的这个修女,她就是观世音菩萨的转世啊。”所以,《伏藏》中,“七度母之门”的第七门是践行之门。我盼望有更多的“菩萨转世”,走出殿堂,泽被苍生。

人性是人的道德性和社会性的体现,让佛教闪烁人性之光,是现代佛教光大自己的必由之路。因此我一直在寻找,希望有一种改造世俗而不是投身世俗、洗涤罪错而不是再造罪错的精神支柱,能从浑浊而盲目的崇信之中,清醒而健朗地挺起。虽然没有找到,但毕竟有了曦光。那就是仓央嘉措,是仓央嘉措宁死肉体不死爱的无量之情,和牺牲自己从而消弭新仇旧恨的天然佛性,是他用纯情博爱对冷冷的世界给予的热热的拥抱,是“伏藏”提供给我们的走向崇高的无限可能和再造心灵的努力。它在我的小说中变成了“七度母之门”。

“伏藏”就是把信仰或经典埋藏起来,让千百年后的信徒发掘而成为当代的精神资源。“地伏藏”是埋藏在岩石、湖泊、寺庙中的伏藏,“意伏藏”是埋藏在后人灵魂、内心和意识里的伏藏。从2007年底告别“藏獒三部曲”之后,我就投入《伏藏》之中,断断续续历时两年多。我以为这是一种发掘,作为责任编辑的周昌义以掘藏师的执着和热情在我心灵深处发掘出了先人或先圣的伏藏。他的督促关心以及各方面的帮助。他的洋洋八千言的建议,他晚上从家里打来的连续三小时的电话,他“夜半醒来”“豁然开朗”的邮件,如同灌顶的醍醐,激醒着我的愚钝,又似刚猛的经咒,总让我的精神时时坚挺。画上句号的时候,我发现《伏藏》是我迄今写作时间最长的一部长篇。时间长是因为难写,最难的是我必须和作品中的人物共同思考那些宗教文化的密码,共同经历那些危难和恐怖以及所有的未知,几乎每一步我都不知道下一步会怎么走,直到写出结尾,才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

写到这里,又想起了领带。《伏藏》出版的时候,我依然不会打这玩意儿。这说明我的生活一如既往,不喜欢应酬,不喜欢会议,不喜欢社会活动,不喜欢热闹场合。也不写应景文章,不是公众人物——走在大街上被人认出是十分不幸的——恍然之间便把自己疏离在了遥远而没有杂草的光丘上,而我向来以为平凡、平淡、平和、平静是最好的状态。——我是草,一棵迎风摇曳的无花之草,而且是杂草。孤云野鹤,老子婆娑,在寂美守拙之中独立着也清洁着,和仅属于自己的世界缱绻缠绵,歌哭而恸。对朋友们曾经和即将的邀请,对我曾经和即将的拒绝,我只能表示歉意,并诚挚鞠躬,唯愿他们因为我的缺席而更加称心满意。

我在小说的最后引用了不少人都在传抄的《那一日,我听了一夜梵呗》,这是一首现代版的仓央嘉措情歌,是转世者或代言者的美丽作品,也是我借以传述的发自肺腑的祈愿:

那一日,我听了一夜梵呗,

不为参悟,只为寻找你的气息;

那一月,我转动所有的经筒,

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

那一年,我磕长头拥抱尘土,

不为朝佛,只为贴着你的温暖;

那一世,我翻越十万大山,

不为修来世,只为途中能和你相见;

那一瞬,我飞升成佛,

不为长生,只为保佑你喜乐平安。

——祈愿朋友们如意,祈愿所有人吉祥。

藏獒的精神 第三章 永不消失的藏獒精神(3) - 夜读斋